各设区市经信局(宁波不发)、有关大型企业:
为引导企业节能降碳、降本增效、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2〕136号,详见附件1),现将我省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提出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计划。今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百家重点企业全面节能诊断”和“千家中小企业专项节能诊断”工作。我省将安排组织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和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领域的6家重点企业,以及30家以上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为主)参加本年度的节能诊断服务。其中每家节能诊断的机构服务全国中小企业数量应不少于10家。
(二)培育优质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国家遴选培育一批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企业认可度好的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
构,为企业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和合同能源管理等“一站式”综合能源服务,帮助企业落实节能改造措施。
(三)跟踪问效节能诊断成果。组织相关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对接受诊断服务的企业,开展节能改造措施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问效,系统评价节能提效技术改造和管理提升成效。
二、工作程序
(一)设区市经信局组织拟参加本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的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于7月5日前填写《2022年度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名单》(附件3),将拟接受节能诊断服务的重点企业(每市限1家)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附件4内的企业要全覆盖,其余可自选增补),做好与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的对接,于2022年7月11日下班前将名单(见附件2、3)报我厅。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综合考量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的服务规模、质量、专业人员、技术水平以及被诊断企业绿色低碳发展需求等,确定并发布《2022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清单》。
(三)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部《2022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清单》任务的服务机构,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予以一定的资金支持,不得就诊断服务向企业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节能诊断验收总结。认真组织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节能诊断服务,完成节能诊断报告,及时通过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平台报送结果。节能诊断任务完成后,应从诊断数量、完成质量、数据分析、企业反馈等方面对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请于11月30日前,将节能诊断工作总结报告、节能诊断报告等材料报送我厅。
(二)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节能诊断服务与节能宣传月、节能技术装备推广、节能监察、能效对标达标、能效“领跑者”遴选、绿色低碳工厂创建等工作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做好服务对接。指导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加强与有需求的企业对接,为企业明确相应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对计划内服务内容不收取费用。
(四)强化政策支持。对根据节能诊断建议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的企业,在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等工作中予以优先支持。
参与节能诊断服务的央企在浙分公司、省属企业,请对照通知要求填报相应表格,在规定时间内报我厅。
联系人:省经信厅绿色制造与新能源产业处 欧阳昆翔,联系电话:0571-87057796。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pdf
2.2022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企业名单
3.2022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名单附件2和3.wps
4.专精特新重点节能诊断企业清单附件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