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高企认定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望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时间
1.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系统截止时间为7月31日,申报入口为浙江政务服务网(链接: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通过“企业培育”场景进入“高新技术企业业务入口”,按照“申报指引”完成高企申报。
2.各区、县(市)高企认定办上报省高企认定办截止时间分别为8月31日,审核入口为“科技企业成长在线”治理端驾驶舱,具体路径为“浙政钉电脑版登录—工作台—浙江省科技系统—企业研发服务在线—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工作台—申报认定”。
二、形式审查
1.各区、县(市)高企认定办要组织当地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进行形式审查,并按要求提交省认定办。
2.各区、县(市)高企认定办要加强与同级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及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统一为企业核查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三、有关要求
1.企业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企业要及时关注国高企申报状态,特别是首轮评审未通过的企业,如需参加复评,及时按照系统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评申请。
2.根据省高企认定领导小组要求,今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严禁收取企业纸质材料,各区、县(市)认定办根据地区实际做好申报材料的电子化备存工作。
3.各区、县(市)高企认定办要积极发动2022年新申请及复评申请企业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能推尽推,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至100%惠企政策的覆盖面。同时,做好“科技惠企政策十条”等政策宣贯,让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