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平台、镇街,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全域创新策源地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余政发〔2019〕17号)以及《关于印发余杭区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余经信〔2019〕7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征集2021年余杭区技术创新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一)在余杭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余杭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二)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财务记录;
(三)符合我区产业导向,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申报内容
(一)工业新产品项目
1.奖励条件:
通过国家级、省级鉴定验收的工业新产品,且证书认定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受理时间:截止至2022年5月15日。
(二)企业技术中心项目
1.奖励条件:
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工业设计)中心、省级技术(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
2.受理时间:截止至2022年5月15日。
三、申报材料
(1)余杭区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2)相关认定奖励证书、文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2)。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将上述申报材料经所在镇街(平台)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后,项目申报单位登录“亲清余杭”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nqing.hangzhou.gov.cn/yuhangplatform)逐项填报上传资料。申报通道自发文之日起开放,于2022年5月15日23点59分59秒准时关闭,逾期将无法申报。
2.项目承担企业将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附电子稿),在5月15日前报送至区经信局产业数字化推进科,电子版报送至179184054@qq.com。
邮寄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余杭区人民政府4号楼区经信局2304室
3.企业申报情况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联系人:
区经信局产业数字化推进科 0571-88729857
附件:1.余杭区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
2.项目申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