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平台、镇街,各科创园创建单位: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关于着力补齐科技短板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细则》(萧政办发〔2017〕54号)、《杭州市萧山区重点科创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萧科创办〔2019〕5号),决定开展2019年度萧山区重点科创园认定工作,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提交认定申请的单位需符合以下标准:
1.园区定位明确,产业特色明显,符合萧山区产业发展导向和产业布局规划;
2.运营主体明确,在萧山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实际运营时间不低于2年;
3.管理团队健全,机构设置合理,综合型重点科创园运营管理团队人数不少于10人、有孵化器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专业型重点科创园运营管理团队人数不少于6人、有孵化器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
4.场地产权清晰,综合型重点科创园建筑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专业型重点科创园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其中可直接用于科技企业入驻的面积占2/3以上,并具有与服务相匹配的公共配套设施;
5.入驻企业中经区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的各类科技型企业不少于30家,其中有效期内的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7家。专业型重点科创园的入驻企业80%必须是该专业技术领域,并拥有专业技术领域的公共平台或中试平台。
6.园区内通过省级及以上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不少于1家,具有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服务功能,可为入园企业提供商务、信息、咨询、培训、市场、投融资、技术开发与合作交流等服务。
7.设有一只面向园区企业的创投基(资)金或签约长期合作的基金,额度不低于300万,能够为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该基金近三年成功投资本园区企业不少于2家。
8. 引进培育F类以上人才不少于20人,或E类以上人才不少于10人,或国家、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才不少于2人。
二、需提交的材料
1.萧山区重点科创园认定申请表(附件1);
2.科创园基本情况介绍(主要包括运营机制、服务模式、服务平台、运营成效、发展思路等,专业型的还要突出产业集聚、技术支撑、专业化服务团队等)。
3.园区物业产权证明、租赁合同复印件,园区建筑平面布局图;
4.已入驻科技型企业清单(附件2)及入驻协议复印件;
5.运营管理团队、管理制度、配套设施、服务功能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属于委托运营的提交委托运营协议;
6.自有基金设立文件或合作基金协议复印件,投资项目汇总表(附件3)、项目投资相关证明材料;
7.引进培育F类以上人才清单(附件4)及人才分类认定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1份,经平台、镇街初审盖章后,于 10月18日前报区科技创新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科技局532室)。
联系人:孙乐 联系电话:82898520
附件1:萧山区重点科创园认定申请表
附件2:已入驻科技型企业清单
附件3:投资项目汇总表
附件4:引进培育F类以上人才清单
附件下载:关于开展2019年度萧山区重点科创园认定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萧山区科技创新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 9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