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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19年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组织我区企业申报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项目。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首批项目申报要求
1、2018年1月1日以后在我区完成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截止2019年4月30日已完工,实际投资额(设备、外购技术、软件投入)在1000万元(含)以上。
2、项目未享受过其他财政补助。
3、项目相关固定资产投资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入库入统。
4、请符合条件企业填写事后类技术改造资金补助项目申报表、汇总表和固定资产上报入库资料清单,附件1纸质版一式五份于6月7日前报区经信局(区政府1437办公室),附件1、2、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73656279@qq.com。
二、其余项目申报安排
1、2018年1月1日以后在我区完成技术改造项目备案,2019年4月30日之后完工,实际投资额(设备、外购技术、软件投入)在1000万元(含)以上。
2、项目未享受过其他财政补助。
3、项目相关固定资产投资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入库入统。
4、尚未备案项目可联系区经信局立项备案,申请备案流程见附件4。
5、符合条件企业在项目完工后,填写事后类技术改造资金补助项目申报表、汇总表和固定资产上报入库资料清单,附件1纸质版一式五份报区经信局(区政府1437办公室),附件1、2、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73656279@qq.com。
三、后续工作安排
1、市经信局将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项目完成投资额进行严格审计、公示。
2、项目公示结束后,将根据杭政函〔2019〕42号文件第11条给予分类分档支持,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项目给予实际完成投资额的20%、不超过1亿元的补助,其他项目给予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不超过5000万元的补助。
附件:
附件1: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项目申报表(事后资助类).docx
附件2:2019年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申报汇总表(事后资助类).docx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信局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