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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创园,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创新驱动,推进科技创新园建设的实施意见》(萧委办〔2013〕65号)及实施细则,决定开展2018年度第二批区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房租补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租补助
1、申请对象:2017年之前通过认定,入驻在经发文重新确认的由企业创办的科创园,且3年补助期未满的区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2018年通过认定且入驻在第六、七批创建科创园的区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2、补助标准:0.3元/平方米·天,单个企业补助面积最多不超过1000平方米。创建期内未通过认定的科创园,财政先按补助额的30%补助给入驻企业。
3、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房租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入驻协议复印件;
(3)房租付款凭证、发票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申请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材料由各科创园管理公司统一汇总报送。经主管镇街(平台)盖章后,汇总表(附件2)和企业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于11月20日前报送至区科技局项目受理办(区政府综合楼532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383786312@qq.com。
三、联系电话
创新促进科 孙乐 82898520
附件:
1、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房租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萧山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房租补助资金申请表.doc
2、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房租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房租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xlsx
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