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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钱塘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一、关于形式审查 1.杭州市本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办下属各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西湖风景名胜区)认定机构,先由各区组织辖区科技、财政、税务、商务和发改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市本级认定办根据各区认定机构审查结果及企业申报情况,组织市科技、财政、税务、商务和发改部门进行联合审查。
2.高新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钱塘新区等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办(以下简称“非本级认定办”)自行组织当地科技、财政、税务、商务和发改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并提交省认定办。
2.提交材料:《技术先进型企业认定申请表》和相关的附件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一式1份,《浙江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汇总表》一式1份。 (三)企业申报材料提交各区、县(市)认定机构的截止时间,由各区、县(市)认定机构自行确定。 三、申报受理 市本级各区认定机构汇总的申报材料快递至杭州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1218室),各区、县(市)认定机构的《浙江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汇总表》快递至杭州市科技局高新处(市民中心C座1218室)。 附件:浙江省科技厅等5家部门关于组织做好2019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杭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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