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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制造”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财政专项激励名单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浙江制造”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财政专项激励竞争性申报的通知》(浙经信产业〔2023〕58号)要求,在各地申报、部门初审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择优确定了“浙江制造”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财政专项激励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17日-2023年3月23日。

如有异议,可向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反映。

联系电话:

省经信厅产业处0571-87057404。

省经信厅机关党委0571-87056763。

省财政厅经建处0571-87058476。


附件:“浙江制造”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财政专项激励名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3月17日

附件

“浙江制造”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财政专项激励名单       

序号

攻坚任务包

所属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名称

县(市、区)

1

1号任务包

集成电路产业集群

杭州市滨江区绍兴市越城区

2

2号任务包

智能光伏产业集群

嘉兴市秀洲区海宁市义乌市

3

4号任务包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整车

杭州市钱塘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海市

4

5号任务包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整零协同

瑞安市平湖市

5

7号任务包

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产业集群

杭州市钱塘区安吉县临海市仙居县

6

8号任务包

现代纺织与服装产业集群

杭州市萧山区温州市瓯海区桐乡市绍兴市柯桥区

7

9号任务包

精细化工产业集群

建德市绍兴市上虞区

8

10号任务包

炼油化工产业集群

岱山县